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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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召开省级政法各部门会议
共商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大计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昨日,省委政法委召集省政法各部门学习实践活动负责人座谈会,就政法机关如何立足本职,为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服务保障等问题进行商讨。
  据悉,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当中,省政法各部门针对我省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体举措,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稳定运行。省委政法委出台意见,要求政法机关强化法律服务保障,注重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平安考核导向作用,为经济转型升级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政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以及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与此同时,省级政法各部门积极行动。省高院提出,要在审理金融类、涉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诉讼案件时,尽可能依法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尽可能地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各级法院将加强金融纠纷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稳定运行。
  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全面建立和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制度,加强对经济犯罪新情况、新特点的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因经济转型可能产生的涉法问题,进一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在执法办案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加讲究执法策略和方法,提高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水平和实效。
  另外,省级政法各部门还就经济转型升级中如何更好地便民利民进行深入探讨。省公安厅要求每一个处室确定一项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体制机制方面的举措。省司法厅对律师业发展现状,律师参与企业重整重组、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提供法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制定出台了律师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具体意见。省安全厅也结合自身职能提出了服务举措。
  座谈会上,大家纷纷表示,政法部门一定要围绕各自的学习实践活动载体,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在学习实践中推动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保障发展。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光宝、刘树枝,政治部主任周长甬参加座谈会。